中新網(wǎng)12月18日電 據(jù)中國政府網(wǎng)消息,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(fā)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?!兑庖姟分赋?,加大個人隱私保護力度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、強制授權或一次授權終身收集使用個人信用信息。加大對非法獲取、傳播、利用以及泄露、篡改、毀損、竊取、出售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。
《意見》強調,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和實踐探索中,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則:一是嚴格依法依規(guī),失信行為記錄、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和失信懲戒等事關個人、企業(yè)等各類主體切身利益,必須嚴格在法治軌道內運行。二是準確界定范圍,準確界定信用信息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范圍,合理把握失信懲戒措施,堅決防止不當使用甚至濫用。三是確保過懲相當,按照失信行為發(fā)生的領域、情節(jié)輕重、影響程度等,嚴格依法分別實施不同類型、不同力度的懲戒措施,切實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。四是借鑒國際經驗,既立足我國國情,又充分參考國際慣例,在社會關注度高、認識尚不統(tǒng)一的領域慎重推進信用體系建設,推動相關措施與國際接軌。
《意見》要求,加強信用信息安全管理。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(tǒng)要按照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的要求,明確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,建立完善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制度,防止信息泄露,對故意或因工作失誤泄露信息的,要依法依規(guī)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。嚴肅查處泄露、篡改、毀損、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等行為,嚴厲打擊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名義非法收集、買賣信用信息的違法行為。
《意見》提出,加大個人隱私保護力度。各地區(qū)、各有關部門應當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、最小化原則,嚴格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收集使用個人信用信息,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圍并經本人同意,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的從其規(guī)定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、強制授權或一次授權終身收集使用個人信用信息。加大對非法獲取、傳播、利用以及泄露、篡改、毀損、竊取、出售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。相關部門要對金融機構、征信機構、互聯(lián)網(wǎng)企業(yè)、大數(shù)據(jù)企業(yè)、移動應用程序運營企業(yè)實施重點監(jiān)管,嚴格規(guī)范其收集、存儲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、提供和公開個人信息等行為。